准备跳槽,已拿到offer,hr让吾听命竞业拟定?
1.此竞业拟定详目是否相符法,是否可主张无效?
拟定有效,一望就是律师首草的,挺厉谨,没毛病,相符法有效;
2.竞业拟定是否适用于吾,吾非管理岗,自认为没掌握啥商业机密,知识产权等中间技术
在竞业控制的适用对象上,《职业相符同法》清楚限定以下这三类人适用于竞业控制:
1)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,
2)高级技术人员;
3)其他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员;
望了你的岗位是“数据与情报部”,众少照旧会接触到公司一些机密新闻的,属于“其他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员”
3.是否可始末缔结第三方公司为跳槽公司服务避免控制
没关连试试,但风险照旧有的,一旦被前东家发现并掌握证据拿首诉讼,你败诉风险很高,效率很严重:
根据《职业相符同法》及关连司法诠释规定,伪如职业者忤逆竞业控制约定的,答当依据约定向用人单位开销违约金;伪如给用人单位造成亏损的,还要承担补偿责任;向用人单位开销违约金后,用人单位请求职业者依据约定连续执动竞业控制责任的,仍需听命。
综上,提出照旧不要铤而走险哦。
想明白更众关于竞业控制的内容,没关连参考这篇文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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